德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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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8日食品药品监管局“承诺热线”上线材料

  日期:2017-11-02  


   

  主持人:王局长,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已经胜利召开,咱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是如何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呢?

  王局长:一是9月18日我们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看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认真听取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二是深入展开学习讨论,切实把握十九大报告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在十九大精神指引下,凝神聚力、奋发向上、努力工作,勇于担当,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三是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定食品药品风险防控清单,深挖区域性、行业性的安全风险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风险,确保全市在十九大召开期间食品药品安全。

  主持人:现在十九大已经闭幕,在此期间,我市食品药品市场安全稳定,没有发生一起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咱们重点采取了哪些防控措施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呢?

  王局长:一是开展重点领域督导检查。对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农贸市场、农村集市、商场超市、大中型餐饮单位、农村集体聚餐等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重点品种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二是开展高风险产品专项治理。重点开展了牛羊肉及其制品“规范整治打击”专项行动,畜禽水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规范检查,打击假冒伪劣、非法添加保健食品专项检查,学校食堂规范等十项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了全市食品安全。三是探索建立“1611社会共治”体系,营造共治氛围。计划聘请100名社会监督员、60名专家学者、100名企业质量受权人、1000名学生、社会团体志愿者,作为监管部门的“千里眼”和“顺风耳”,参与风险会商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推进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管的积极性、主动性,着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齐抓共管、社会共治格局和氛围。

  主持人:韭菜是山东老百姓“菜篮子”里的日常品种,消费量比较大,韭菜的质量安全已成为老百姓关注的一个焦点。我想请问一下姜科长,目前对韭菜有没有专门的监管措施呢?

  姜科长:有,从市场准入这一环节来讲,主要是在韭菜进入市场后的第一道关口上实施监管。简明地说,韭菜有“两证”才能入市销售。11月1日起,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把韭菜“双证制”的实施作为近期日常监管的重点,紧盯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直接从种植基地购入韭菜的大中型商超、生产加工企业和餐饮单位这四类经营主体,对没有韭菜产地合格证的,包括外省的韭菜,一律不得入场销售、入厂加工、入店使用,其他经营主体没有韭菜市场销售凭证的一律不得销售。

  主持人:“双证制”管理是哪“双证”呢?为什么实施“双证制”管理

  姜科长:韭菜产品实施“双证制”,就对韭菜和韭苔这两个品种实施“双证制”,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给韭菜一个“身份证”。 产品合格证开具主体是韭菜产品生产者,包括韭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韭菜种植面积在0.5亩以上),合格证开具者对其销售的韭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实施市场销售凭证,是让韭菜能溯源,从哪来到哪去了,做到“来源清楚,去向明白”。韭菜产品供货者、入场销售者需开具市场销售凭证。批发市场开办者、韭菜产品入场销售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查验并留存韭菜产品合格证和市场销售凭证。

  主持人:如何实施“双证制”管理呢?

  姜科长:韭菜 “双证制”的实施,关键是让广大韭菜种植者、市场经营者以及加工使用者动起来,只有他们动起来,我们的监管工作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是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要对韭菜入场销售者实施登记管理,建立销售者管理档案,对销售者查验、留存“双证”进行指导,督促销售者开具市场销售凭证,并加大韭菜“双证制”执行情况自查力度。二是直接从种植基地购入韭菜的大中型商超、生产加工企业和餐饮单位要履行查验、留存“双证”的义务,在韭菜销售柜台处标示韭菜产地信息,公示韭菜自检结果。其他韭菜经营者要开具、留存市场销售凭证,保证韭菜上知来源、下知去向。三是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直接从种植基地购入韭菜的大中型商超、生产加工企业要对韭菜开展快检,特别是加大对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酯类农药残留的快检力度,加快推行“快检+实验室检测”模式,提高快检问题发现率和检测结果准确性,发现检测不合格的韭菜,要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监管部门查控问题产品。

  主持人:哪些情况不需要开具“韭菜产品合格证”?

  姜科长:韭菜生产主体对外销售或直接供应使用单位韭菜产品,能够按照农业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试行)》第9条规定,提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有效期内认证证书复印件(签署生产者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及有效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标签的,可作为合格证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不需要开具“韭菜产品合格证”。

  主持人:王局长,全市正在积极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听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10月份开展了保障食品安全暨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宣传活动,请您介绍一下情况好吗?

  王局长:为保证保障中秋、国庆“双节”期间食品消费安全,全力营造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氛围,10月份,我市以“保障食品绿色消费,守护百姓舌尖安全”为主题,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保障食品安全暨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广大市民明白消费和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主持人:主要开展了哪些宣传活动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呢?

  王局长:一是在德州电视台、德州日报、大众网德州站增设食品安全专栏,及时报道工作动态;二是在沿街食品药品经营门店、出租车、公交车、宣传车LED屏集中宣传;三是向手机客户推送短信20万余条,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广泛互动宣传。四是在车站、公园、休闲广场集中设立食品安全宣传站,在中心广场设置展板集中宣传;五是在校园,增设食品安全课堂,并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和调查问卷。

  主持人:通过开展宣传月活动,取得了什么效果呢?

  王局长:活动期间,营造了“全覆盖、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格局,共设立宣传“阵地”37处,设置宣传展牌100余块,发放宣传单页近10万份,各宣传现场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互动,气氛和谐热烈,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促进广大市民树立科学的食品消费理念和提高对我市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知晓率、认知度、参与度,有效保障了“两节”食品消费安全。

  主持人:信科长,有些孩子不愿意吃药,尤其是吃那些胶囊剂药品比较难咽,想就打开胶囊,只服用里面的药面,请问可以吗?

  信科长:这样做是不可取的。胶囊剂是药物的一种剂型,与片剂相比,胶囊在胃肠液中分散快、吸收好,胶囊壳可保护药物免受湿气和氧化作用。 如果你把胶囊打开,把药粉倒出来服,不但影响疗效,而且还会产生一些副反应,影响健康。胶囊剂不可以打开服用,可以选择孩子适宜的剂型,如颗粒剂、糖浆剂服用。

  主持人:药品做成胶囊剂有什么好处呢?

  信科长:药用胶囊的主要目的有三个:一是为了掩盖某些药物中不良气味;二是避免灼伤食道和肠胃;三是缓释胶囊可以控制药品溶出速度,保证药品效力充分发挥。

  主持人:我市胶囊剂药品的质量有保障吗?

  主持人:近年来,我局开展了胶囊和胶囊剂药品监督检查,并对药店和医疗机构经营使用的胶囊剂药品进行抽验,未发现有质量问题。购买药品要到资质齐全的合法医疗结构或合法药品经营企业购买,并留存销售凭证,严格按照医生的指导使用。如怀疑药品质量有问题,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我们会依法查处。

  主持人:目前,农村食品安全已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就我市来讲,主要体现有哪些方面?

  姜科长:市场主体方面。一是经营者主体责任不落实。农村食品经营人员文化程度、安全意识、从业素质普遍偏低;食品经营“多、小、散、乱、差”,进货渠道复杂,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难。二是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农村食品消费群体以老年人儿童等留守人员为主,贪图便宜,忽略质量,缺乏基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使不法经营者有机可乘。

  产品方面。一是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现象严重;二是假冒伪劣等问题食品屡禁不止;三是散装食品无安全保障。

  经营业态方面。一是对小食品店监管存在漏洞;二是农村集贸市场监管难度大;三是农村网络销售食品急需规范。

  监管方面。基层监管力量不足,面对的监管对象量大面广,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压力大,监管能力薄弱,监管效果难以保证。

  主持人:提高农村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都有哪些措施呢?

  姜科长: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安全意识。针对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对农村食品经营者、消费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宣传、培训,引导形成正确的经营和消费观念,增强消费者安全意识和辨别能力。培育经营业户示范典型,曝光违法经营业户和违法行为信息。

  二是狠抓重点环节,提升监管效能。以农村食品店、食品摊点、校园及周边、庙会和农村集市为重点监管区域;以食品经营者、食品批发商、代理商为重点规范对象,督促其落实“一票通”等追溯制度,规范农村食品批发商、代理商进销货台账记录,实现产品来源与去向均清晰可查、商标侵权和假冒伪劣食品等,组织实施专项抽检,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

  三是改进抽检方式,发挥快检作用。结合农村实际,抽样区域适度向农村地区倾斜,提高抽检的精准度和针对性。提升快检的档次和效益,加强对快检结果的运用。分类分级公示检测结果,逐步引导农村消费者科学消费。

  四是广泛动员参与,推进社会共治。落实投诉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发挥乡镇等基层政府和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的作用,打牢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延伸监管触角、完善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提升发现问题的及时性、解决问题的靶向性。

  主持人:信科长,现在居民家庭为了方便,一般都会备些常用药品,但是药品储存不当容易发生变质。那么家庭如何正确贮存药品呢?

  信科长:一是要合理贮存,按外包装或说明书标明的贮存条件储存;二是要观察外观,使用贮备药品前要注意观察外观变化,如出现松散、变色、霉变或虫蛀等情况时,就不要再用了;三是要注意期限,药品都有有效使用期和失效期,过了有效期便不能再使用,否则会影响疗效,甚至会带来不良后果;四是要妥善保管,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别放置,大人用药和儿童用药要分开,以免忙中取错,同时药品应放在安全的地方,防止儿童误服;五是要及时清理,居民家庭小药箱必备的基础药,一般3-6个月应清理一次。

  主持人:信科长,刚才你提到药品的贮存条件,那么常见的贮存条件有哪些呢?

  信科长:好的。一般药品常见贮存条件有常温、避光、密闭、阴凉处、凉暗处。常温是指温度在10-30℃之间,相对湿度在35%-75%之间;避光指用不透光的容器包装,例如棕色或黑色容器;密闭指将容器密闭,以防止尘土及异物进入;或易被氧化药品长期接触空气会被氧化,如维生素C、鱼肝油等。阴凉处指不超过20℃,凉暗处则需要避光并不超过20℃;2~8℃贮存的药品宜放在冰箱中冷藏。为了准确监控储存温度,家中可以常备一支温度计。